尊敬的客户:
因业务调整,我行将于2024年3月1日起,停止发行“城市之光联名信用卡”(以下简称“卡产品”),并调整信用卡产品卡面,上述卡产品在有效期内的,仍可正常使用。自2024年3月1日起,遇损坏换卡、挂失补卡、到期换卡等情况,我行将换发同等级、同品牌的信用卡,具体卡面会发生变化,以实际收到的卡片为准。卡片年费政策及权益均不调整,有效期内的卡面不产生影响。
如调整后卡产品无法满足您的用卡需求,欢迎您申请乌鲁木齐银行其他信用卡产品。如您对本次调整有任何疑问,请随时致电乌鲁木齐银行客户服务热线0991-96518咨询。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,乌鲁木齐银行深表歉意,敬请谅解。再次感谢您对乌鲁木齐银行信用卡的信赖与支持。祝您用卡愉快!
特此公告。
乌鲁木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
2024年2月7日